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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溫州市促進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情況反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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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促進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于2021年4月21日-5月21日期間在溫州市政府門戶網站對外公開,面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和建議,具體反饋情況如下: 一、意見結果反饋 征求意見期間收到2名網友共4條反饋意見,對支持仿制藥發展、支持研發服務機構提供服務、支持企業購買專業保險產品等3個條款以及政策有效期提出了意見建議。 二、意見處理 市科技局十分感謝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為我們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對支持企業購買中高風險醫藥產品責任保險給予資助、支持研發服務機構提供服務獎勵主體為企業調整為企業和機構、適當延長政策有效期等內容,我們進行了認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納合理部分,做好政策措施修訂工作。同時,應予以說明,一是一網友提出“對臨床價值明確但無法確定參比制劑的化學藥品注射劑仿制藥,按照《化學藥品注射劑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技術要求》等相關指導原則開展藥品質量提升相關研究的品種,每個品種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政策措施對仿制藥給予獎勵的必要條件是仿制藥研究應取得相關成果(注冊證書、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等),只進行研究但尚未取得相關成果的品種,不符合政策措施獎勵的條件,經研究,對該建議不予采納;二是另一網友提出“藥品研發并取得批件時間周期較長,建議將本獎勵政策有效期適當予以延長”,參照《關于全面加快科技創新 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溫政發〔2020〕13號)、《關于進一步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溫政發〔2020〕14號)等政策有效期不超過3年的做法,《溫州市促進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有效期暫定3年,即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屆時,我們將根據產業發展實際和政策措施兌現情況,適時對政策措施作出延長或修訂。 在此,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市科技創新工作的大力支持。 溫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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